第二,反传销条例没有修订。传销的问题不解决,没有明确的界限,行业就会存在风险。
第三,团长逐渐独立化。很多团长在经过社群团购的教育后都开始有一种觉醒意识,一些小平台的创始人原来都是某个社群团购平台的团长,分裂出来开始做自己的模式,形成了一个新的平台。同时,许多小团长原来只是卖货,但是也在主动寻找供应链。
对于社群团购而言,这种变化中有风险也有机遇。社交电商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有代理环节,商家通过代理寻找流量代理,把商品推送给消费者。正是因为有了代理,所有的结构、特征、风险等,一切关系都发生了改变,这影响了整个模式。
因为代理,所以模式改变了,那又是怎么改变的呢?可以看一个典型的社群团购平台的法律关系的拆解。首先位于中心的是团购平台,团购平台链接两端:供货商和消费者。团购平台链接供货商,供货商背后还有厂商,同时平台与消费者之间有个媒介,就是团长。团购平台与团队长之间合作,团队长去寻找团长,团长将商品推荐给消费者,这种模式的媒介中有两种人:一个是小团长,一个是团队长。
所谓团队长是成长的比较好手,里面有大批的团长资源类的人群,这些人的核心优势就是拥有大量的团长,这意味着拥有大量的流量,而流量又至关重要,所以当团队长抓住了团长这个流量核心的时候,往往意味着团队长在团购平台的博弈能力是很强的。所以在社群团购平台与团队长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,甚至有时候团购平台要不断地去团结团队长,一个团队长的流失甚至可能会给这个团购平台带来巨大的影响。
那么都是依靠团队长,平台本身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模式?基本上是两种,第一种是平台模式,第二种是销售模式。其中第二种是老套的模式,就是供货商把货物供给社交平台,社交平台向消费者来进行销售。当然最终是由供货商直接向消费者一件代发,但是在这种模式里面,商品的销售者不是供货商,而是社交平台,所以是社交平台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一种关系。
社群团购平台模式是从销售模式里面优化出来的一种模式。在平台模式下,社交平台解决了自己的定位问题——社交平台是一个信息的撮合者,撮合的信息是供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。解决的是供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链接问题,也就意味着商品的销售关系还在供货商和消费者之间,是消费者直接向供货商购买商品,而不是向社交平台购买商品。
因此,这两种模式有一个很大的区别,社交平台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撮合服务,类似于咨询服务,那么平台的收入仅仅是自己经过撮合交易以后提取的一部分佣金,需要缴纳的税收按照咨询率6%来缴纳增值税;而是销售模式就不一样,销售模式发生了两级买卖关系,要按照差额部分的33%来提交增值税。
以上就是“社群团购平台有哪些问题”的相关介绍,想要解决这些问题,实现平台的业绩增长,请联系大师熊。为您提供从0到1的解决方案。